嗯~現在是21世紀,西元2018年。但看到這種論述還是會驚訝,想說你家網路還在用撥接嗎?
這次報告的seminar是一篇荷蘭的文章,講述精神疾病患者家屬被污名及歧視的相關經驗,雖然期刊本身Impact Factor不高,文章本身也沒有很難懂,但卻提醒了我一些什麼。
首先,「外國的月亮沒有比較圓」,想起很多人總是喜歡拿國外的經驗當例子,甚至我們每週閱讀的期刊也都要是英文,有時候我也會想,到底Seminar這堂課我們要學的是什麼?如果是思辨能力,那為什麼一定要是英文期刊?如果是閱讀能力,那唸個英文小說不是也不錯?尤其~老師總是喜歡說要借鏡國外,問題是借再多國外的鏡子,本土經驗可能還是找不到出路,甚至近來也有跟國外借鏡子,結果學成四不像的例子,那麼所謂的國外經驗真的這麼重要嗎?或者,我們更應該去仔細梳理本地的風土民情,再根據我們自己的特色、社會價值去形塑適合我們自己臺灣人的服務,而不是一直貶低臺灣的價值,宣揚實務經驗者一看就是行不通的國外價值。
第二,「你才傳染病,你全家都傳染病」,在這篇文章中提到一個污名化的原因是,公眾對精神疾病的不了解,甚至有人認為這是會「傳染」的。事實上從醫學的角度來看,確實有一種狀況稱為「共同精神病」,當家中有一位家人患有精神疾病後,主要照顧者或者較常與患者接觸的人,因為長期相處而受到患者影響,但這不代表「精神病」本身有很強的傳染力,從後現代的觀點來看,這其實代表的是個人與社會之間的交互影響,「人的角色是由社會建構而成的」,如果要我舉一個類似共同精神病的例子,我可能會舉「泰山」做例子,確實一個社會人的行為表現其實深受所處的環境以及交往的人所影響。因此,如果可以更中性地去看待精神病,把患者當成一個個體而不是傳染源對待,那麼精神病也許也可以像高血壓、糖尿病一樣,它代表的只是患者某個部份的生理機能缺陷,可能需要定期追蹤、吃藥或者有一些非傳統醫療的處置,但不具殺傷力,也不會真的傳染給誰。(理想上啦)
第三,「心理健康專業人員真的專業嗎?」在這篇文章裡面,另一個讓我印象深刻的是,受訪者坦白地說出自己被所謂「專業人員」歧視或者被排除在討論之外的感受。我覺得這件事很重要,傲慢的專業人員所在多有,並不是所有心理健康專業人員都配備同理心,也不是所有醫療從業人員都同意應該要提倡案主自決(患者本人可以對自己遭受的醫療行為作出決定),甚至在臺灣的診間,很多時候都是患者進到診間,話都還沒說完,醫生已經檢查完也開好藥了,而我們很常會因為感受到專業的權威而不去質疑,或者不敢提出自己真正的想法、害怕問問題,甚至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的身體。這學期上了身體社會學,才知道原來在醫療專業裡面,我們的身體早就已經不是我們自己的,我們沒有辦法自己定義自己的身心狀況,我們自己的擔憂不被重視,因為「專業人員」才是懂得一切的人。這樣的心態放到與精神疾病患者合作時,更會加劇關係的惡化,尤其如果專業人員又無法自覺,而無意識地帶著歧視或污名化的眼光看待精神疾病患者和他們的家屬時,完全的上對下的關係,更會讓精神疾病患者及其家屬產生自我矮化、自我隔離於社會之外的狀況。然後再從這樣的脈絡去省思我自己過往的工作經驗,就會發現,我真的很愛把自己放到跟精神疾病患者平等的地位,尤其是那個「看起來比個案更像個案」的部份,這好像也是部份我會這麼喜愛DvT的原因,畢竟DvT在挑戰的很大一部份就是權威,也難怪在台灣DvT這麼難推廣,不過這就又扯遠了~
最後,「血緣是很暴力的」,有一段時間我深刻感受到血緣暴力的這件事,根本到了自己霸凌自己的地步。在這篇文章中也提到了,很多人認為父母或配偶該為精神疾病患者的發病負責,而兄弟姊妹或子女則要擔心自己會不會因為精神疾病患者而遭受到污染(所謂的污染,我自己的解讀是也有一樣的症狀、生活被精神疾病患者影響、社交狀況因為精神疾病患者被迫改變等等),但兄弟姊妹或者子女還可以在成年以後離家,減少被污名化的機會,但父母或配偶卻很難做到,很多時候一但開始照顧了就是一輩子。臺灣的精神專科醫院裡面就有很多因為父母過世,兄弟姊妹或者子女有自己的家庭,就將患者送到慢性病房、康復之家、護理之家等安置的例子。
綜合以上,其實覺得只是最近腦袋裡面塞太滿,需要一直啟動儲思盆的功能,丟一些廚餘出來,不知不覺也快五月底了,感覺這個月除了一直感冒以外,好像真的也幹了滿多事的。而且本來這篇是不會出現的,只想在FB上隨便寫寫,結果寫到第二點就發現也太長,還是貼過來這邊歸個檔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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