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這篇之前,請先再回顧一下第26篇及第31篇,原本應該是要把我拖欠的複評交完再寫這篇的,但~好吧~我就是一個不喜歡寫作業的人 囧

總之,先簡單說明一下,個案一男一女。

男的上次去看家裡就已經一團亂,老婆也疑似精神疾患被娘家帶回了,個案跟弟弟住,半年前去評估時因為弟弟也受傷,所以兩個人都有申請服務,但這次去的時候,里長說弟弟已經沒有在用了,但弟弟也不照顧個案,就放任個案神智不清地下半身全裸坐在庭院,旁邊還圍著幾隻土狗,聽說是母狗懷孕以後跑到案家來生的,所以也不是個案或案家人養的,我必須誠懇地說,連那些狗看起來都比個案乾淨 囧

女的上次去家裡像轟炸過一樣,女兒房間還有不知道放幾天的飯菜,總之亂七八糟的,個案精神狀況也亂七八糟的,這次上去個案看起來穩定一點,家裡面也乾淨了一點點,冰箱裡面的食物看起來比較像食物一點點,可是個案說他過幾天要去法院開庭,因為八月的時候他老公“似乎”對他女兒施暴,女兒現在安置在板橋。

所以,我們來看看這半年來我們的政府到底做了什麼??

除了給予兩個人居家服務以外,沒了!!!我真的很不想罵髒話,但就我看來就是沒了!!!

這次評估之前我還特地去看了舊資料,想知道上次中心做了什麼處置。

結果通通轉社福單位,然後我才徹底瞭解原來長照中心真的真的在做的就只有居家服務跟居家喘息服務!?除了提供服務他們可以處理以外,其他的~他們通通都必須轉其他社福單位,所以兩個都轉到當地的社福單位。

轉了就轉了,我也無話可說,至少這樣代表有人跟進了吧!!!錯!!!

男個案在上次的報告中就有提到家人其實是類似棄養的,這次去評估又聽他堂弟說個案以前跟家人關係不好,所以大家其實都不願擔下,才會放任個案繼續待在家裡,沒有規律服藥,沒有回診,什麼都沒有,甚至因為太久沒有正常社交互動,個案連認知功能都比上次去的時候更差。然後,這次里長跟我上次才剛要拿個案的戶口謄本和到宅評估申請書,這些東西明明社福單位就有整整半年的時間可以進行,但很明顯地~因為個案沒有家人協助處理,里長也不是只有這件事要做,至於社福單位,我想~他們應該永遠都有關懷不完的個案吧!!!

女個案狀況也差不多,由長照中心將個案轉到當地社福單位,很明顯地,也是出事了才看到人,否則小孩、大人不是都應該有妥善的處置了?怎麼會八月的時候個案女兒還被案配偶施暴??報告裡面不是都已經說了,案家無法負擔教養責任了??報告裡面不是都寫了,案配偶沒有負擔教育責任,對個案更是明顯忽略??

總之,我知道不管要申請什麼確實都有它的流程,我也知道有時候流程所花費的時間就是要很長,但是~像這樣你推給我,我推給他,真的對個案有幫助嗎??一定要等到真的真的出事了,我們的公家單位才有辦法進行處置嗎??不是說預防勝於治療嗎??為什麼不是在發現有風險或是發現被忽略的時候就開始較為積極的追蹤,至少要確實掌握個案的狀況??

會想要寫這篇,也是因為昨天去評另一個個案的時候遇到的狀況讓我必須好好的思考。

個案是44歲智能障礙女性,半年前去評估的時候是服務員在家,那時後個案的父親還沒有過世,服務員說個案家人白天都要外出工作,比較忙。這次去評估看到的則是個案的大弟弟,可是他弟連自己家的地址都說不清楚,在家裡面評估的時候,原本我還沒有注意到,可是個案當著我的面一直把衣服拉高露出她那渾圓的肚子,偏偏個案四肢看起來不是胖的,可是肚子真的大得有點誇張,於是我一直問個案弟弟有沒有什麼異狀,他居然只說個案平常吃太多變胖了,這也太不合邏輯的變胖吧!!!案家現在除了個案以外還住了另外三個弟弟,服務員星期一三五會去案家幫忙,都沒有一個人發現個案不對勁?都沒有一個人想到要帶個案去看醫生?然後服務單位督導不是每三個月要去案家一趟嗎?也都沒有發現不對勁?太吊詭了這一切~

 

並不是說我們去評估有多麼了不起或多麼不可或缺,而是很多顯而易見的問題,為什麼長照中心自己不去看就算了,還要頻頻忽略我們的報告內容?只處理了自己有辦法處理的問題,剩下的就開始互踢皮球?當個案抗議時數不夠就說是評估老師打的分數,當個案抗議服務品質不佳就說是服務單位的問題?這就是我們的政府在處理事情的態度??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

然後為了不要被投訴就本末倒置的要求評估員更改評估內容,像以上提到的絕對弱視族群就不關中心的事??

當然,不可否認還是有些照管專員是很認真在看待這份工作,也確實很認真的在工作的,所以我們也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只是~老鼠屎實在太多了,搞得那鍋粥烏煙瘴氣的,大家卻還矇著眼睛狼吞虎嚥的,這是不是太難看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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