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輩子從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從乙方變成甲方,業務內容瞬間從投標變成招標。
進心衛中心2年4個月,做了2個標案,一個財務標,一個勞務標,兩者都未達公告金額,都是公開招標,一個為最低標,一個則是準用最有利標。光是這樣一句話,就有6個名詞解釋了,更不要說從招標文件的準備開始,一直到總驗收的過程,有多少名詞需要理解,以及當文字化為實際行動時,如何避免違約,或者合約書內容有哪些操作空間,真的也是一次又一次優化自己的邏輯。
但其實要完成招標也沒有那麼難,各縣市政府內網或者政府電子採購網的下載專區,都能下載到招標文件的範本,只要把範本打開,一個一個輸入正確資料,全部完成以後,就可以移請行政科室上標了。但怎麼找到正確資料,以及用字遣詞,就有趣了。
基本上,要開始一個招標工作,首先要先搞清楚單位要買什麼,就我自己的業務單位,宣導品是財務標,辦理課程、計畫或調查報告是勞務標,中心的裝潢、補強、室內改造是工程標(政府採購法第7條),中心成立這幾年來,三種標都有做過,而我的業務層級則接觸過財務標和勞務標。搞清楚要買什麼以後,接下來就是要確認預算,目前採購金額15萬以下,可以用自行採購方式,超過15萬就需要招標,但因為未達公告金額,因此各縣市可自行設定招標方式,若超過150萬就是公告金額,就是一定要照中央規定走了。說是這樣說,但我跟標案相處這麼多年,還真的是沒看過太脫離中央規定的政府採購流程的就是了。
確定好標案性質、預算金額以後,就可以開始整理文件了~
我自己通常是從需求說明開始,可能是因為過去投標都是先看多少錢、再看人家要什麼東西,現在做招標就也很習慣地先看錢,然後開始盤在這個金額底下,要怎麼買到我要的東西。像是之前做宣導品招標,由於心理衛生業務觸及毒品防制、自殺防治、精神疾病去污名化等等,因此在搜集需求的時候,也需要各組同仁協助提供,連預算也是從各種不一樣的計畫案來(關於各種不同計畫案,感覺之後可以再寫一篇)。做宣導品招標,對我來說最辛苦的是要訪價、做成精美的需求說明,尤其是規格的部份,資料之精細,真的是每次我都覺得夭壽。例如:想要做杯墊,就要確認杯墊材質、直徑大小、印製圖案、包裝方式、標語及衛生局圖樣是不是都有放上去。有些宣導品會放電話、QR Code,也都要確定資料完全正確。畢竟宣導品是未來要發給民眾的,所有資訊都需要再三核對,材質也都要安全無毒,甚至東西要耐用,連油墨都不能太隨便,要是太容易脫墨,也會收到民怨。
勞務標則是另外的學問,因為是聘人在執行計畫,要實際產出活動,或者像我以前要有實際完成的案量、報告量,而我這次則是需要廠商生出一本調查報告,因此需求說明的寫法更是五花八門。我這次的概念就是以一個很簡單的前趨研究計畫書的概念在寫需求說明,當然也參考了過往的身心障礙者生活狀況調查、老人生活狀況調查去思考應該要怎麼設計,比較像是把一本調查報告拆解,形成計畫書。在研究設計上,除了量性研究,也放入質性研究。另外也要思考整個計畫期程,從問卷設計、收案、辦理焦點團體,到資料分析,生成報告等等需要花費多少時間,都是需求說明需要考量的。工程標就更是細如牛毛了,而且頗有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之感,但看著看著,我們往往也有被廠商拐了的感覺。
勞務標跟工程標還有一個比較麻煩的事,就是經費組成。財務標的經費組成比較單純,就是買東西,因此財務標基本上只要訪完價,經費加總,預算表就出來了。但勞務標就比較麻煩了,勞務標涉及的是人力、還有很多文書作業,因此在編列經費的時候,就要思考人事費、業務費、行政費,基本上我就是看著衛福部的社會福利政策類委託研究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完成的。除了要從經費編列基準表考量以外,還要考量經費的合理性,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以前是從乙方去感受那個剛剛好的壓迫,現在則是從甲方去體會那個剛剛好的苦惱,說實在其實滿有趣的XD
完成需求說明以後,接下來的就是把資料填到各種文件裡了,第一個就是投標須知,在這份須知裡面,需填寫標案名稱,勾選標的、公告金額、是否為共同供應契約(這個就是政府一次簽好大量辦公用品、宣導品,各縣市再依自己的需求進行採購,比如:辦公室OA、椅子等等,不過都是基本款,要用好一點的,還是得要自己另外採購或是招標)。有沒有分批採購、招標方式等等等等,基本上就是要把需要打勾跟填空的部份都完成才行。填寫的時候,文件上面都有清楚的說明,基本上就是字面上的意義,但還是要搭配政府採購法使用,這樣。投標須知上,還需要填寫開標時間、投標截止日期,但在投標須知上是不會放需求說明以及其他細節,因為投標須知基本上會公告在政府採購網上,只是給一個基本資訊,有意投標的廠商,就還是得要花錢買標才行。
完成投標須知之後,接下來就是契約書了。契約書就有很多有趣的事了,比如:到底是得標日起,還是得標日後一日起?比如:到底要不要發函?比如:完成契約的條件是什麼?這都會在契約書載明,而像這次做的是調查報告,那所有蒐集到的資料、完成的報告的權利到底可以怎麼授權給廠商,也都需要在契約書裡面載明。如果是分期付款,還要確認每一次要看到多少東西,像這次的調查報告,就分成完成計畫書付一次錢、收完資料付一次錢、完成報告再付一次錢。以前當乙方會覺得政府很土匪,現在當甲方就覺得,還好有用這個壓著廠商,沒有完成任務是不能請款的,真的也是換個位置換個腦袋啊~
基本上完成需求說明、經費表、投標須知和契約書以後,其他的就是一些簡單的資料表還有聲明書了,只要把所有招標文件都整理好,就可以開始上簽,請三長同意讓我們招標,然後就完成了第一步了,呵呵呵~
在等待順利上標的時候,我們可以來先做一些別的事,比如:每個標案都需要有一個主驗人員,因此就需要先提出委員名單,供長官圈選。財務標因為是購物,因此有了主驗人員以後,還要請主驗人員定底價,這時候承辦就需要先再去研究一次通貨膨脹指數,然後看一下前幾次的宣導品得標金額和原本的預算金額差多少(去政府採購網查都查得到),最後再一層一層往上呈,確認老大們都知道了,然後再由主驗人員依承辦搜集的資料定底價,開標當天廠商出的底價需要低於我們定的底價,但如果低超過一定比例,那承辦就要寫報告,所以怎麼定價也是一門學問~
勞務標則是除了簽主驗人員外,還得開始盤點審查委員,勞務標通常都會「參考最有利標」精神,走一個價金固定,但工作內容要進行審查的路線,審查需要及格,並且排序,才能進到議約、決標。因此,在上標後,承辦需要開始依標案相關規定整理委員名單,供長官圈選。依標案內容、金額,也會影響是否需聘請外部委員,或者是由內部人員擔任。委員名單圈選出來以後,開標完確定有候選廠商,就可以敲會議時間了。評選表在招標的時候就會一併上呈,同時也會有一份公告版本,供想要投標的廠商參考。評選完確定有合格廠商,就可以開始跑議約(這時候可以就合約內容做討論,通常也還是針對需求說明的部份進行調整)。
所有招標,大概是到開標、議約完成以後,就會寫決標公告上簽,長官們確認沒有問題,就會公告,招標就完成了。但就如何投標一樣,投標完成只是開始,接下來的合約執行,到最後的驗收,就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政府採購法由此去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057
基本上這一篇,應該算是「第一次投標就上手」的前傳,想知道關於投標的故事,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