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就一直很想把這三件事結合,可是一直找不到方向和方法,但最近在和個案互動以及又去看了幾齣戲以後,忽然想到可以先從一個要素談起。

動機

不知道是受實習時候的個案討論或是跑評估的思考邏輯延續,當然也可能是自己的懶散個性影響,回顧這兩年來在醫院執行治療時,其實很喜歡從動機下手,這裏指的動機不只就個案本身。

而是包含了:個案想要的是什麼?照顧者想要的是什麼?醫生想要的是什麼?護理師想要的是什麼?社工想要的是什麼?心理師想要的是什麼?我自己又想要什麼?這些“想要”之間究竟是相輔相成還是互相矛盾?

如若相輔相成,那要如何往前推進?萬一互相矛盾要如何消弭衝突?而這些“想要”是否足夠成為前進的動力?或者這些“想要”能不能將個案維持在現在的狀態?或者這些“想要”可能造成的是傷害?

這些“想要”不僅僅只是發生在所謂的“個案”身上,而是發生在所有人身上,從這裡似乎就找到了與戲劇的關聯,畢竟我們總說“戲如人生,人生如戲。”

一個飽滿的角色在被建構之前,通常會有角色性格,表淺的比如:孤僻、好動、冷漠、熱情、憨厚、狡猾......,但通常形成角色性格一定會有原因,因此原因是什麼?或者,原因造成這樣的角色性格以後對角色有什麼影響?

於是,角色的動作開始被設計出來,角色的應對開始鮮明起來,角色的五官變得立體,最後成為我們看到的那樣,而我們稱之為Persona。

Persona指的是社會角色或是由演員演出的角色,一個面具的概念。

在戲劇裡面,因為演員戴上了Persona,所以他們成了另一個角色,這個角色的所有行動及語言都有其背後的“想要”的結果,而一部好的戲劇通常也會清楚的交代角色為何成為如此或者他即將成為什麼,至少主角啦!配角的話,就要看編劇的功力了。而我喜歡在看戲時,跟著劇情的流動去猜測角色到底要幹麻,通常到結局的時候總是會知道自己猜得對不對,當然也會再回過頭去想為什麼會猜錯,或者看看別人寫的心得,佩服一下神人好強大的理解力或觀察力。

從OT的觀點,我們都藉由學習、經驗或練習去完成自己的想要,完成他人對我們的想要,這些想要層層疊疊的成為我們的面具,於是我們在不同的場合可能會獲得或者爭取不同的角色、戴上不同的面具,這些角色的緣起都是因為我們“想要”。

我們通常可以處理這些“想要”,得到時的情緒變化、得不到時的應變能力,或者為了“想要”應該如何付出。

但,當這些“想要”沒有被好好處理時,就會形成一道傷痕,因此我們可能因為跟爸媽吵架而難過,我們可能因為失戀而憔悴,我們可能因為工作不順而沮喪,種種因為“想要”沒有得到滿足而出現的負面情緒,但通常我們可以從其他方面得到滿足,或者說服自己不“想要”,或者調節角色功能,將“想要”降低。

而,我們稱之為“個案”的人,從這樣的前提來看,有可能是沒有意識到“想要”是必須要付出一定程度努力,或者知道要努力但是不知道方法,或者欠缺得不到“想要”時的調節能力或者調節能力比較差的。

不過,只要“想要”的本質沒變,其實大部分都還是可以循著這樣的脈絡去找到人生的新方向,只是就像小朋友在學騎腳踏車一樣,總是會跌倒個幾次,才能真正學會,而這些“個案”也許需要跌倒更多次,才能學會部份。

而這個“想要”,我們就賦與他一個看起來很專業的名詞-動機。

因此,我們的人生被動機推動,至於推往哪個方向,就要看你的動機有多強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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