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寫就寫,這篇最早完成的時間已經是2012年十月了,轉眼已經五年,這五年來到底服務有什麼變化?我其實說不太出來,這五年來我從小小訪員當到計畫案負責人,再從現在看夥伴經營這個計畫案,昨天跟學弟妹介紹社區機構、政府計畫案以後自己再回來看這一篇,發現以前還真是憤世嫉俗啊,不過很多都是實話就是了,雖然如果現在寫,應該不會寫成這樣,所以我就決定來更新一下目前我對這些服務的認識跟了解。

 

以下說明縮排的是新增的,我沒有要把舊的想法刪掉的意思,不知道這樣放十年會變成什麼樣子啊XD

 

2012.

我也不知道我幹嘛要寫這篇,但有鑑於大家好像都頗有疑慮,所以我就這一年來的認知來寫個簡單說明好了。

所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在新北市就是由衛生局和社會局共同監督的一個專門提供長期照顧申請、管理、諮詢、轉介等等的單位。

以下大概就名詞解釋吧 囧

 

2017.

新北市目前總共有七個長照分站,分別是板橋、雙和、三重、三峽、淡水、新店、新莊,其中淡水、新店分站各負責北海岸、東北角以及深坑、石碇、坪林等偏鄉地區。長照中心的主要業務仍然是提供長期照顧申請、管理、諮詢、轉介等等,目前新北市長十個案由長照中心自行評估,非長十則由新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協助。

長照中心聯絡方式及線上申請連結:http://www.sw.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040

 

長期照顧:

顧名思義就是需要給予長時間的照顧。甚麼樣的人會需要這樣的照顧呢?大家第一個想到的大概就是老人吧!所以台灣的長期照顧在最一開始的時候是從一個叫做"長照十年"的計畫開始,這個計畫是因為一開始執行的時候,台灣人的平均壽命大概是75歲,然後一般定義的老人是指實際年齡超過65歲的人,所以他就叫做長照十年了,想當然爾,醫學發達如今,長照已經不僅僅十年了。

 

而臺灣於105年底又開始啟動長照2.0,將長期照顧據點分成A、B、C三個等級。

A級要負責資源的整合與分配及開發當地需要但尚未建立之服務,另外除了原有的居家服務及日間照顧服務以外,還需要提供營養餐飲、居家護理、居家/社區復健、喘息服務或輔具服務等至少一項服務,簡單說就是要有三種服務,一定要有居家服務跟自己有日照中心。

B級要負責提供在地服務,目前在新北市只要原本就有提供兩項以上長期照顧服務的單位都可以算是B級單位,而C級單位只要提供一項服務即可。

目前新北的連結方式,係由A級單位於區域內尋找合適的B級與C級單位進行資源合作、轉介。

 

接下來,就是我現在在服務的族群,這群人還沒超過65歲,可是因為先天或後天因素致殘,日常生活自理能力較差,需要部分或完全的協助,也就是我們一般知道的身心障礙者,但有些個案可能因為剛出車禍、剛生病所以沒有領殘障手冊,可是又確實有日常生活失能的問題;或者有些小朋友,可能是發展遲緩,這樣的遲緩藉由早期療育或是給予比較多的刺激可以回到正常值裡面,可是現階段又確實有進行早期療育的需求,像這兩種個案也會是長期照顧的對象。

 

一般來說,長期照顧的項目包含了居家服務、居家喘息服務、機構喘息服務、居家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居家護理、社區復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緊急救援通報系統、在宅醫護、居家營養、居家藥師、交通接送服務、機構安置,還有其他轉介資源等等。

 

居家服務:

長照中心委託服務單位培訓並安排服務員至家中提供個案家務服務、協助進食、翻身拍背、協助沐浴、穿換衣物、備餐等個人照顧,代購物品、陪同就醫、安全維護等日常生活協助,以個案為主要服務對象,以期維持個案生活品質之服務。

 

既然說了是以個案為服務對象,那就是完全的以個案為服務對象,這句話絕殺啊!!!所以家裡有住其他人的時候,家務服務就只能做個案睡覺的地方,而且僅限於"床",備餐就只能煮個案一個人的食物,洗衣服也只能洗個案的衣服,因為重點在"以個案為服務對象"。

 

基本上我對這樣的規定沒有意見,畢竟服務員不是你家的煮飯工或是傭人,可是~除了這樣的規定以外,因為服務對象的包羅萬象,服務員們也開始會想要挑輕鬆的做,因此去評估的時候常常會發現很多需要移位或是比較費力的個案沒有服務員,因此服務員不停地受傷,服務單位也排不出新的人力去案家幫忙,反而是很多很好照顧的個案,每個都跟我說跟服務員合作愉快,人性啊!!!

 

但這幾年看下來,就會覺得居服員其實確實也是相對低薪的一群人,工時又不穩定,有時候還可能會遇到盧小小的案家,而案家原本期待能有人到家裡面協助分擔一點點時間的照顧壓力,卻因為居服員照顧品質參差不齊,或者因為補助時數、服務單位可提供的人力時數不足等等原因,反而又破壞了原本政策美意的也所在多有,當然也還是會有相互可以配合而且滿意的就是了。

 

居家喘息服務 and 機構喘息服務:

喘息服務,顧名思義就是給主要照顧者休息的機會,因此在主要照顧者休息的時候,就需要有替補人手到家裏面協助照顧個案,於是有了喘息服務,原意之美我想也不用我多說甚麼,只是實際之惡啊!!!

 

喘息服務原則上跟居家服務的內容大同小異,但喘息服務員一般只會協助維護個案安全,這是甚麼意思呢?意思就是個案尿褲子了,不危及個案生命安全,所以喘息服務員不處理。意思就是個案時間到了需要洗澡,暫時不洗不危及個案生命安全,所以喘息服務員不處理。意思就是個案鼻胃管塞住了,因為涉及醫療行為,所以喘息服務員不處理。那喘息服務員到底都做了甚麼呢?就是坐在那邊看著個案不要死掉!?好~我白話了,簡單說就是:維護個案安全。重點是,因為喘息服務的時間不固定,所以沒甚麼服務員要做,所以通常案家都會找不到人,找得到喘息服務的通常都是固定要請服務員陪同回診的,老實說~有時候我會搞不清楚,到底這個服務的原意是甚麼。

 

所以,當居家喘息服務不符合你的需求,或者你需要出遠門的時候,請用機構喘息服務。這個服務可以讓主要照顧者休息超過24小時,也就是說可以讓個案暫時到機構進行安置,讓主要照顧者可以有較長時間的休息,可是使用之前要先作完整身體健康檢查,而且通常機構會"比較"不願意收小孩,因此小朋友活蹦亂跳有可能會碰到躺床個案的管路,而且照顧起來也比較不方便,可是老人家要送去機構又很麻煩,因為健康檢查一定要到醫院去做,可是多數老人都是躺床的。又,有些家屬會擔心機構的服務品質,或者機構比較遠,根本很難把個案送過去的。

 

而因為居服員都希望可以有固定的時間,如此一來才有固定收入,因此服務提供單位在進行人力分配時,也都會盡量先把居服員排到相對穩定的居家服務去,居家喘息就只能用空檔,再加上之前說的還有一些人因為有安排固定時間回診,也比較容易找到可以配合的服務員,因此真的臨時需要的喘息服務,雖然依規定是提早七天通知服務單位,但很常也會碰到提早一個月說了還是找不到人的情況。

 

居家復健 and 社區復健:

 

如果你家住偏遠,或是個案真的沒有辦法出門(住公寓無法下樓、久病在床等等)但又確實有復健的需求,就可以申請。

 

可是申請一次原則上只能職能治療和物理治療各做六次,簡單說:除非治療師到家裏面教你之後,你願意很認真的進行,不然老實說,成效還真是有限。

 

社區復健的話就要偏遠地區了,而且還要當地有設立治療所才有辦法進行,目前新北市的偏鄉包含了:萬里、金山、石門、三芝、貢寮、雙溪、平溪、瑞芳、深坑、石碇、坪林、烏來、林口,但我好像還沒有轉介個案做過社區復健就是了。

 

目前新北市已經在幾個偏遠地區已經固定有社區復健據點,至於居家復健的部份,也有聽過案家除了跟長照中心申請的次數以外,自己另外自費聘請治療師到家中的,這個說起來~這好像是職能治療的新藍海啊!

 

居家護理 and 在宅醫護:

 

舉凡鼻胃管、氣切管、導尿管、造廔、傷口護理、服藥規律性不足等等,想得到護士在做的,如果個案躺床或是家住偏遠就需要麻煩居家護理師幫忙啦~

不過偏遠地區通常會直接轉介衛生所提供在宅醫護啦(醫生、護士、藥師,三個願望一次滿足。

 

會有居家護理主要是因為,健保雖然有給付管路更換,但因為管路可能會脫落、個案可能會自行拔除等等,因此在健保給付的範圍以外,經評估以後確實有需求者,長照中心會另外再提供管路更換,傷口護理也是一樣的概念,尤其是偏遠地區又有褥瘡的,居家護理真的很需要啊!

 

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

 

簡單說就是把居家環境更改成更適合個案生活的空間,大概包含:去除門檻、去除浴缸、增加扶手、鋪防滑墊、增加斜坡等等,可是要進行無障礙環境改善要出示房屋所有權狀,如果更改的地方是公共區域那就要有住委會的同意書,重點是政府雖然有補助,可是自己還是要部份負擔,所以真的可以進行的人少之又少。

 

但近來不知道為何爬梯機大熱,雖然貴貴der,但有越來越多案家會詢問或者想要安裝,畢竟新北市老公寓那麼多,只要能解決上下樓梯的問題,真的生活會多很多不同可能啊!

 

緊急救援通報系統:

 

目前要使用這個系統必須要是獨居,或者家中兩人都是老人,其中一人失能,因此多數還是用在老人啦!可是我其實非常疑惑,如果老人家都有失智症狀了,那這個系統到底是要幹嘛咧?

 

去年去評估還真的有遇到失智老人使用緊急救援通報系統,最後案子受不了,問我可不可以把系統拆掉的,只能說,服務還是得看人使用。

 

居家營養:

 

就是個案如果營養不良,就可以請營養師先到家裡評估個案狀況,建議菜單,之後再利用電話進行諮詢。

 

居家藥師:

 

當然就是用在個案亂吃藥,或者藥都沒有吃,或者藥亂七八糟的時候。

 

交通接送服務:

 

大名鼎鼎"復康巴士",一般來說領有肢障中度(下肢)就可以自己叫車,但麻煩就麻煩在很多老人拿的都是重器(洗腎)或者失智的手冊,這些障別到最後殊途同歸的都需要輪椅才能移動,所以我們就要每年每年的去家裡面幫忙評估,重新申請,然後案家就會說:我們家爸爸(或者媽媽)都已經躺在床上這麼久了,還要每年來看才可以用車子,叫車子又要提前七天,我明明固定一、三、五就是要去洗腎阿,為什麼要這麼麻煩。

 

其實我不否認這東西是真的挺麻煩的,可是由於車子真的就是不夠,這樣的規定也許形式化,可是這應該也是目前爭議性最小的方式,而且每年去家裡面看看也還好吧,還可以順便了解阿公阿嬤除了復康巴士之外是不是有別的需求阿,至於每次要用就要每次叫車,這......麻煩是麻煩了點,可是如果你沒叫車,可是用車又不規律,那復康巴士不就常常在白跑,由於我也沒用過,所以我真的也不知道這樣到底好是不好,哀~

 

機構安置:

 

就是當照顧者已經顧不下去了,家裡經濟又可以負擔的時候,把個案送到安養機構進行安置,舉凡養老院、養護中心等等都算是機構安置,另外比較特別的就是日間留院,現在除了一般大家知道的精神疾病個案的日間留院以外,我知道的還有失智老人的日間安置,身心障礙兒童高中畢業以後,去的喜憨兒之家、發展中心等等也都算是日間托育的一種。

 

其他轉介資源:

 

除了剛剛提到的復康巴士之外,輔具中心、家扶中心、自殺防治中心、早期療育、民間慈善團體等等都會算在轉介其他資源裡面。

 

新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服務介紹摺頁:http://www.health.ntpc.gov.tw/archive/health_ntpc/6/file/%E6%96%B0%E5%8C%97%E5%B8%82%E8%A1%9B%E7%94%9F%E5%B1%80-%E9%95%B7%E6%9C%9F%E7%85%A7%E9%A1%A7%E7%AE%A1%E7%90%86-%E9%9B%99%E9%9A%8E%E6%A2%AF%E5%85%AB%E6%91%BA%E9%A0%81.pdf

 

又寫太多了,寫到google都當機了,總之看起來這些服務都還是得繼續維持,有些陋習看起來是也還沒有要改變的意思。

 

老實說,最近很常有一種感覺,家有失能者,其他家人之後所學或所想就都只能針對失能者,沒有自己的生活、沒有自己的空間,就像瑞齡學堂在安排家屬支持團體的時候,很多時候都還是針對失智症個案的照顧,卻忽略了照顧者本身也需要被支持與照顧,老實說真的會覺得照顧者壓力超大阿!

 

以上,就是就我這一年來的評估經驗所知的長期照顧服務內容,喔~還有一個對台灣人來說很重要的外勞服務,不過因為那是外勞組的工作,所以我就不是很了解了。

如有錯漏,歡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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