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每天都需要紀錄很多不同的個案狀況摘要,漸漸的~我開始覺得有時候主觀意識很可怕。

 

社政系統上的個案狀況摘要常常讓我不知道怎麼下手是因為我不知道該把他當成S還是當成O或是A,可以確定的是它不會是P 哈哈

 

我很想好好的把個案狀況完完全全紀錄在上面,但這樣會太多,然後社政就會出現“too long”,然後我就不能儲存,可是如果你的人生只需要用短短的三行,每行大概30來字左右寫完,你受得了??那如果連我們這種人生平靜無波的人都無法這樣寫完了,那麼這些身世坎坷、晚景也許淒涼的個案們的人生又怎麼可能用短短數行就寫完了??

 

所以,我開始默默佩服一些之前把報告寫得非常簡潔卻又完整的評估老師,我想這也是我該學習的地方。

然後,最近由於機車的中心希望“每次”評估同一個個案都可以有不一樣的評估結果,所以我就不能偷懶的複製貼上,所以我就得好好的寫11部份,然後開始覺得主觀意識的可怕。

 

有些案家在打電話約訪時就會先被我貼上一些標籤,可能是“很可憐”,可能是“很機車”,也可能是“不孝子”等等等等,然後等實際去到他家標籤可能會換也可能會變成更高級,總之在我還沒看到個案本人之前,他其實已經被我歸類了,等到看到個案之後,我會再把他從那個籃子拿出來看一看再決定要放回去或是換一個籃子,可是這樣的意識怎麼能確定是百分之百正確??我跟這個人相處的時間有時候連十分鐘都不到,我要汲取他的身家背景、他的用藥狀況、他的身體狀況、他的日常生活功能,然後再化為剛剛說的不到500字的個案狀況摘要,所以我總是一邊打一邊想,我現在到底是在S還是O還是A,還是會不會最後我只能淪為像社工一樣的思考,為了讓個案得到各種福利或補助於是只要想得到歸類於“很慘”的形容詞都可以放進去??

 

那麼,對於真正需要使用服務的案家來說,怎樣的形容詞才是真的可以幫助他們的?又,對於那些其實根本不需要使用服務的案家來說,怎樣的形容詞可以讓他們既可以得到補助又不至於浪費過多社會福利資源??又,其實都是我多想了,中心根本從來都沒有認真看待過那些文字???

 

不過~其實最近越來越能同理何謂“久病床前無孝子”,老實說要照顧一個正常人都很累了,更何況是些老的老、殘的殘的個案,於是給案家16小時的服務換來的大多數是希望更多的服務,因為人一但擁有了就會想擁有更多,當然當中確實有人真的需要更多,只是這些真正需要的是否能真正得到,我也不知道,更何況每個人主觀意識不同,你覺得需要,別人不一定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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