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該來寫寫這件事了~
圖出自: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本
社區心理衛生中心正是這個計畫的其中一點策略,從架構圖中我們可以看到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需要從初級做到三級,大概就像立中說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就是心理健康的衛生所」一樣。
為了要達成這樣的目的,因此需要各專業職種加入,包含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護理師等等,但這個世界永遠都是想像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首先,各地心衛中心都有聘不滿專業人力的問題,上到執行秘書,下到兩種類型的關懷訪視員,各地都還是在持續徵人。其次,所有專業人員的徵人條件都限制在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工作經驗裡面,乍看是希望能專才專任,但如此一來反而強化了心理障礙者「病」的部份,而忽略了心理障礙者生活在社區中的其他角色,更何況多數的心理衛生及精神醫療工作都在衛生體系裡,而這與心理障礙者期待的生活樣貌早已背道而馳多年。連CRPD國際委員都詬病台灣的精神照護系統多次,但心健司仍一意孤行。最後,專業人員品質參差不齊,但各種培訓課程並不見增進工作知能的效果,也讓我每次上課都只能上到笑笑的。
當然,這當中也有我自己面臨的想像與現實的落差,會進入心衛中心工作,有一部份其實也還是因為對這個政策抱持著一些期待。一開始看到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架構時,首先讓我想到的就是傳聞已久的積極性社區治療(Assertive Community Treatment),這部份容後再述。並且我想像有意進入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的夥伴,應該也都是對社區工作有著一定的認知吧~但看到徵人條件就發現,事情果然不是像我這個憨人想的這麼簡單。
今年心衛中心的指標只有三點:把人找齊、把網站做起來、揭牌,而且各縣市好像還只要有一個就好,其他的就是到114年建置完成即可。但即使標準已經放到這麼低了,人還是找不齊。我已經不只一次被問,「聽說心衛中心OT徵不到人?」說實在,我真的不知道其他OT怎麼樣,畢竟其實我感覺我已離開OT圈多年。而我自己會進心衛中心也就是一股直覺,覺得好像應該再進體制嘗試一下,做點什麼,畢竟衛生福利政策都念了五年了。再來就是自由工作者當了五年,好像該玩、可以玩的也都有一種山窮水盡的感覺了。但被這樣問完以後,我開始思考,也跟朋友討論,為什麼心衛中心聘不到OT。我想,大概還是跟「缺乏想像」、「經歷」和「薪資」脫不了關係吧~
對我來說,我認為在體制內的專業人員,其實很難理解社區發生了什麼事。因為體制內的專業人員不需要家訪、不需要面對變動的環境、不需要自己拓展業務,也不用自己面對狗屁倒灶的各種怪人。當然這並不是說體制內的專業人員養尊處優,而是沒有親身體驗過,真的很難想像為什麼會有人的家裡又髒、又亂、又臭,又為什麼有的人床上有老鼠在跑,這些極為不堪的畫面不曾出現在這些專業人員的眼中,或者這些對他們來說都是這些人之所以為「病人」的原因,因而強化了專業人員認為這些人就該好好吃藥、住院、看醫生的信念。而體制內的專業人員長期以來的訓練,也讓他們在面對各種生活困境時,幾乎只能膝反射地思考如何讓當事人就醫、用藥,如果這些概念出現在訪員督導、中心督導身上時,根本是在窄化關懷訪視員們對社區的想像。心健司明明希望能透過這些服務讓當事人回到社區,但為什麼我總覺得在這樣的境況下,當事人始終離不開醫療呢?
早期進入社區的OT就是因為受不了體制而出走,當然受不了的原因也是五花八門,在此就不贅述。當初走進社區的OT如果是進社區復健中心或康家通常都會是負責人,但對我來說這還不算真的走進社區,而更走進社區的則以老人服務、早療為主,因為這是最早開出職能治療師職缺的領域,因此當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開張時,這個薪資對資深的OT來說不具吸引力,這個位子對剛好跨過2.5年門檻的OT來說又太難以想像,可能就是聘不到OT的原因吧?同樣的狀況也發生在臨床心理師的招聘上。而諮商心理師因為原本就進不去醫療體制,反而能快速地進入心衛中心的體制,至於社工、護理師,以薪資來說,進入心衛中心其實是一個相對CP值較高的工作,這其實也滿有趣的,好想知道當初在討論人力規劃時,政策委員們有沒有想過這些差異啊~就算聘到人了,後續的繼續教育、服務介入方式等等也都考驗著管理階層的智慧,當然這也是要在管理階層願意真的去思考如何做服務整合的情況下啦~
但現在的繼續教育也都還停留在「個案管理」的層級,其實很難真的看到如何以個案為中心的執行策略。此外,做為心衛中心的專業人員,卻連一些已經在心理障礙者的社區生活倡議中超常出現的名詞都沒有概念,也是讓我覺得「這樣真的可以嗎?」我真的以為大家就算不完全了解,但也應該至少多少聽過ACT啊、會所啊、同儕支持服務啊等等現在國外比較常在討論的概念。更何況心理健康現在還跑出那麼多支線,精神疾患者的長期照顧、政治創傷、網路成癮等等,大家真的有準備好,或者知道自己到底在一個什麼樣的位子上,將要執行怎樣的工作嗎?在這樣的狀況下,如果繼續教育還停留在個案管理,我也真的是不知道到底我們還要落後其他國家幾年耶~
我絕對不是要說國外的月亮比較圓,不管是我前面提到的ACT、會所、同儕支持服務,在我看來都有其優缺點,現在也慢慢有一些提及其反面效果的研究出來了,因此我並不是想要完全照抄這些概念,但我想「以案主為中心」應該還是得要是基本共識。如何擴展專業人員對「社區生活」的想像我認為才是當務之急。此外,如何達到真正的「跨專業整合服務」才能真的節省人力,也考驗著管理階層。
我想像中較理想的服務流程應該是,民眾填完預約單以後不要直接都給諮商心理師,而是督導要真的去看到民眾的需要,然後派適當的專業人員介入,過程中要定期開會討論,大家要互相吸收彼此的長處,或者互相給予建議,當自己真的覺得太為難時,也要跟督導討論是否需要轉案,這樣應該才是比較健康的做法。進了社區以後,各個職種真的沒有什麼不能做的,只是針對同一個議題,每一個職種看到的點不一樣,想到的介入策略也會有差異,這沒有優劣之分,就只有此時此刻是否適合案主執行。但光是要跟大家溝通這個概念就已經讓人有些筋疲力盡了~
更不用說,心衛中心是一個如此新鮮的單位,不只專業合作需要磨合,專業人員也需要學習很多新的行政庶務技能。這種時候,我真心覺得我自己很幸運,從初出社會就開始跑家訪,後來又陸續接了大大小小計畫案,也參與過公共事務,當了萬年乙方和過去參與公共事務學到的各種奇怪技能居然都在這個位子得到發揮,也是覺得滿有趣的。此外,因為來到這個位子,可以知道許多精神照顧政策在地方政府的執行狀況,反而可以更積極與朋友們討論許多大的法條的修改,有時候都覺得自己好像是間諜小OT啊XDDDDD
進了心衛中心滿三個月,也算是試用期滿,終於擠出了第一篇在這個位子的文章,我想以我這種碎念個性,之後大概還是會陸續發文吧~有興趣的舊雨新知歡迎追蹤我部落格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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